了解自身愛與恨的情緒所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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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這是一種與他人有關并指向他人的情緒體驗。這種由自己和別人的關系所引起的人際之間的情緒,十分復雜,很難從性質上加以分門別類。這里僅從廣義的角度分析討論。

  1.愛社會生活中的愛是多種多樣的,其中如父母的愛,夫妻的愛,手足的愛,朋友、師生的愛等等。由于人們在修養(yǎng)、素質、處境等方面存在著差異,對愛的理解、需求以及表達方式等方面也不盡一致。所以,像關心、幫助、勸解、批評、獎勵和饋贈物品等,都是愛的具體表現(xiàn)。另外,愛的情緒體驗,可能是輕微的、寧靜的,也可能是深刻的、狂熱的,或者可由輕微發(fā)展到深刻,從寧靜到狂熱。造成這種差異的因素很多,除了涉及到個體在文化背景、風俗習慣、社會制度、個性特征等因素以外,與愛的具體內容及行動的劇烈程度相一致。其中,特別是個體愛的表達被嚴重阻礙以后,反而會增強其愛的體驗。有人研究發(fā)現(xiàn),受到父母干涉的愛情關系,會隨著干涉程度的增加而加深。

  2.恨恨的情緒可存在于階級之間、社團之間、民族之間以及個人之間等。其中較為多見的,是個人之間的憎恨。局限于個人之間的恨,一般是因為個人的重要行為和目標受到嚴重威脅,而這種威脅被認為是極不合理和不該發(fā)生時而引起。由于個體對目標的重要性和所受到威脅的不合理性的評價不同,恨的產(chǎn)生與否及恨的程度的深淺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個體差異。另外,憎恨情緒的強度還與憎恨的對象是否明確,以及與自己生活環(huán)境的接近程度有關。對象明確,與自己生活環(huán)境越接近,引起的體驗強度也越強,反之則輕微。

  憎恨情緒具有爆發(fā)和進攻的特點。受這種情緒的支配,當事人總是在想方設法尋獲發(fā)出憎恨的對象和時機,對憎恨的對象總想力求摧毀,而不是回避。由于腦海里總是被憎恨所占據(jù),這種人的內心中必然因蘊藏著仇火而難以平靜,這對心身健康極為不利。同時,如果理智控制的能力較差的話,一旦尋獲了憎恨對象,有了爆發(fā)憎恨的時機,往往會產(chǎn)生出劇烈的舉動,甚至造成嚴重的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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